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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032.公司名稱:捷邦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財訊快報6.報導內容:『個股:工具機+汽車零件...此外,捷邦既有歐系...過去一年約貢獻捷邦6-7億元營收,至於第一化成,業績徵徵日上,法人估捷邦今年營收看增3成,挑戰58億元,明年上看68億元,本業獲利可望增長。該公司去年每股稅前盈餘約3元,其中,蘇州廠土地徵收利益貢獻約1.3億元,換算每股盈餘約近2元,本業每股稅前盈餘約1元。」7.發生緣由:報導中所載之財務數字係媒體善意推估,本公司並未發佈財務預測資訊,實際財務數據皆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澄清。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財務資訊,投資人仍應以本公司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依法公佈者為準,以免損及自身權益,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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