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http://goo.gl/URy8ZL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第9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08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434,51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4,345,1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分配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股東亦可自除權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強化財務結構。13.其他應敘明事項:嗣後如因本公司辦理其他增資發行新股、員工行使認股權憑證、買回庫藏股或轉讓庫藏股等其他原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需要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或法令規定必須變更,亦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9A2625FC53254A1A
arrow
arrow

    ty3j1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